加强质量提升,共建质量强区 ------稀土高新区召开2021年质量大会暨质量月启动仪式
来源:高新区质监分局 时间:2021-09-24 07:46:21
2021年9月18日,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在稀土大厦2楼多功能厅召开“稀土高新区2021年质量大会暨质量月启动仪式”。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刘伯红、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树文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稀土高新区质监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俊生同志通过部署《包头稀土高新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启动质量月活动,宣读了《包头稀土高新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奖励质量提升、标准创新突出贡献企业的决定》、《包头稀土高新技术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表彰2020年度质量工作先进单位、质量标杆企业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会场二)

(颁奖一)
(颁奖二)

(颁奖三)
(颁奖四)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树文代表高新区管委会向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表示热烈祝贺,并对高新区今后一段时期加强质量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求各部门、各企业切实提高质量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强调始终要把质量工作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要素合理配置、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效益的关键环节来抓。二是积极落实《包头市质量强市工作重点》,结合《稀土高新区质量提升方案》,全面落实2021年质量工作重点目标。三是优化环境,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王树文副主任充分肯定了稀土高新区上半年质量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对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多年来给予高新区质量工作的大力指导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强调各部门、单位和广大企业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把质量意识渗透到社会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去,持续深化质量提升,强化安全监管,为更好地服务高新区经济转型创新和高质量发展而奋斗。要求广大企业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开展丰富多彩的“质量月”活动,营造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产品的期待和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包头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局长段恒、高新区质量强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稀土高新区质监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俊生同志通过部署《包头稀土高新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启动质量月活动,宣读了《包头稀土高新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奖励质量提升、标准创新突出贡献企业的决定》、《包头稀土高新技术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表彰2020年度质量工作先进单位、质量标杆企业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会场一)

会上,高新区管委会向全区4家企业兑现质量提升、标准创新奖励资金75万元。其中,1家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获奖企业奖励30万元,2家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分别奖励20万5个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北方稀土等5个质量标杆企业、陈泉等十位质量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颁奖一)

天和磁材总经理陈雅作为获奖企业代表,在会上做了《扎实推进卓越绩效,稳步加快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发言,引领、带动重点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将品牌建设和质量提升行动放在在生产经营的突出位置,不断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积极为高新区经济发展做贡献。
包头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刘伯红代表市市场监管局对稀土高新区质量发展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高新区质量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希望高新区继续凝心聚力,狠抓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工作重点,依法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好质量工作任务全力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在包头市质量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为高新区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强有力保障,为包头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颁奖三)

包头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局长段恒、高新区质量强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包头稀土高新区质监分局 李晓梅)